各县(市、区)发改(发建)局,市直有关单位,上级驻云浮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督促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34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做好各类收费目录清单发布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于3月5日前本辖区清理、制定、公布的收费目录清单落实情况及收费目录清单通过电子政务云平台报市发改局收费管理科。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督促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 度的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340号)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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