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上级驻云浮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发改(发建)局、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66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做好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清理规范进展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请同步填报工作台账)并于2019年2月20日前、6月30日前(提供半年情况)和11月30日前(提供全年情况)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分别报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6636号)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云浮市财政局
2019年1月8日
相关链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通知 http //drc.gd.gov.cn/ywtz/content/post_10563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