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29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2996号)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云浮市财政局
2019年8月15日
相关链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http://drc.gd.gov.cn/ywtz/content/post_25802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