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发改局、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凡我市历年转发的关于《通知》附件2中废止的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政策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云浮市财政局
2019年5月31日
相关链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 http://drc.gd.gov.cn/gkmlpt/content/2/2483/post_24833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