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发建)局、财政局,市经信局:
现将《广东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2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246号)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云浮市财政局
2018年5月22日
相关链接:http://www.gddrc.gov.cn/zwgk/ywtz/201805/t20180517_4729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