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发建)局、司法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114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114号)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云浮市司法局
2018年3月5日
相关链接:http://www.gddrc.gov.cn/zwgk/ywtz/201803/t20180301_4647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