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发建)局、云浮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规定认真做好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并分别于9月20日前、12月20日前将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情况通过电子政务云平台报市发改局(价格科)。
附件: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号)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23日
相关链接:http://www.gddrc.gov.cn/zwgk/ywtz/201808/t20180816_4777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