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发建)局、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和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7〕46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负责具体组织考试的住建部门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度组织考试情况,包括考试名称、考试科目、考生人数、考试费收入、财政拨款、考试费用支出及有关建议等书面材料,通过电子政务云平台报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和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7〕4685号)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云浮市财政局
2017年9月11日
相关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和注册环保工程师执行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7]468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