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发建)局,市公安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公民身份认证服务收费政府定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37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公民身份认证服务收费政府定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3719号)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7月20日
相关链接:http://www.gddrc.gov.cn/zwgk/tzgg/zxtz/201707/t20170718_4016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