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发建)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停止核发车辆通行费及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规[2017]12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停止核发车辆通行费及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规[2017]12号)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0月24日
相关链接:http://www.gddrc.gov.cn/zwgk/tzgg/jggg/201710/t20171017_4288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