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云浮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
云发改价格函〔2022〕55号
市卫健局,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2〕60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2〕604号)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云浮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4日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2〕60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