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http://www.gddrc.gov.cn/zwgk/ghjh/fzgh/201806/t20180607_475539.shtml
粤发改服务函〔2018〕261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省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8〕238号)、《广东省“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要求,现组织开展《广东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请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评估力量,按照评估方案明确的评估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深入细致的总结评估,深化重大问题研究,高标准完成中期评估工作,以评估工作推动十九大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
请于6月12日前将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7月30日前将评估报告(附电子版)反馈我委(服务业发展处)。
附件:1.广东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含附件1-4)
2.报名回执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6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小玲,020-83134660;传真:020-83138727;
邮箱:fgw_fwyfzc@gd.gov.cn)
相关附件:附件1:广东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