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历史性窗口期,是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云浮市抢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机遇,立足“一区”、融入“一核”、协同“一带”,全力以赴谋求发展的重要时期。科学制定并实施好新一轮五年规划,对加快推动云浮全域融湾发展,全面推动“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有关规定,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我局将于2020年12月初举行《云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于2020年12月初在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西路65号)举行。详尽时间和地点后续我局将另行通知参会人员。
二、听证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部门推荐及自愿报名的方式公开征集35名听证代表,其中,政府部门代表共23名,企业代表5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1名,由听证组织机关邀请、相关单位推荐产生;社会公众代表5名,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征集人数的,由听证机关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随机抽签确定。
三、听证会报名
1、报名条件。
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
(1)年满18周岁以上;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报名期限和地点。
(1)报名期限:即日起至2020年11月11日(上班时间8: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规划综合科(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西路65号510室,联系电话:8811266,联系人:张生)。
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3、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听证会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听证会报名表、有效的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听证会须知
1、本次听证会不受理电话、邮件(含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申请。
2、听证报名人经审核符合听证条件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我局将发出《听证通知书》,听证参加人须凭《听证通知书》参加听证会。
3、听证参加人如对《规划纲要》有意见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意见或建议。
4、听证参加人届时应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5、其他未尽事宜按《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云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听证会报名表(个人)
2.《云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听证会报名表(法人或其他组织)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