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能电函〔2015〕23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广东销售公司、中国石化销售华南分公司、中国石化广东石油公司、中国石化管道储运分公司湛江输油处、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化分公司、中海油销售东莞储运有限公司、中国石化茂名分公司、中国石化广州分公司、中国石化湛江东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海广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深海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东莞市九丰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
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的通知》(粤安〔2014〕2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当前全省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三、加大管道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地方政府、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2014年全省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视频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辖区内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监督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
(一)认真开展管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管道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管道巡护管理、管道应急救援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督促管道企业落实管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督促管道企业加强管道安全保护宣传、落实管道安全管理措施、完善管道应急救援预案、加大管道日常监护力度等工作。
(三)严格排查整治管道安全隐患。针对《省发展改革委 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加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粤发改能新函〔2014〕2724号)提出的排查隐患要求,各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管道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大对天然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重点针对管道违章占压、第三方施工影响管道设施安全等危及管道安全的突出隐患问题,按照轻重缓急,有计划地全面落实预防、消除措施,杜绝管道生产安全事故。
(四)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在管道安全保护工作上作用,运用各级安委会、管道隐患整治领导小组等平台,不断加大管道整治工作力度,为管道安全运行创造良好环境。
四、深入开展管道安全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管道企业要认真按照《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及有关管道安全生产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管道日常安全生产学习、员工队伍安全教育培训和管道沿线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关注管道安全、重视管道保护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技能以及沿线群众和单位的管道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