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修订印发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中西部地区倾斜。
《办法》明确了该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一是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包括技术进步项目、专业化发展项目、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项目、增加就业岗位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项目。二是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包括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项目和中博会补助项目。每个项目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调了支持方式和支持额度。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及优化项目中,提升研发能力项目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项目,资金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软、硬件)的30%,单个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专利补助项目,资金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对企业2009年至2011年期间获得的专利(含已受理专利),每个专利补助不超过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其他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及优化项目,资金支持方式分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其中,贷款贴息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对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且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不超过企业已投入自有资金总额的50%。
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项目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项目的资金支持方式分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其中,贷款贴息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对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400万元,且支持金额不超过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不超过企业已投入自有资金总额的50%。中博会补助项目的资金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由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和财政厅统一提出申请。对境内及港澳台参展中小企业的补助标准为每个标准展位补助3000元,补助标准展位数不超过4500个。各参展中小企业据此相应减交展位费。
信息来源:广东省统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