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文件(5)
云浮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21日在云浮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云浮市财政局局长 谢月浩
各位代表:
受云浮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云浮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8513万元,同比增长15.52%。
按主要税种划分。增值税完成52105万元,同比增长19.64%;营业税完成55717万元,同比增长11.31%;企业所得税完成21965万元,同比增长28.98%;个人所得税完成11387万元,同比下降21.04%。
按税收与非税收入划分。税收收入完成312985万元,同比增长11.6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9.22%;非税收入完成215528万元,同比增长21.60%。
按预算级次划分。全市、市级、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分别是15.52 %、16.50%、15.16%,市级、县级占全市收入的比重分别是26.98%、73.02%。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9420万元,同比增长15.49%。
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省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及各项补助和预算结转、结余,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以及补助县及上解支出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具体结余金额待决算完成后确定)。
2.市级(含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级(含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602万元,同比增长16.50%。
2014年市级(含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执行情况如下:税收收入85690万元,增长12.44%,其中增值税13311万元,增长21.27%;营业税16242万元,增长11.94%;企业所得税5958万元,增长15.53%;个人所得税2609万元,下降17.52%;中小税种47570万元,增长12.18%。非税收入56912万元,增长23.21%。
2014年市级(含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省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及各项补助和县(市、区)上划收入、转贷政府债券收入、上年结余等,2014年市级(含新区)财政总收入259141万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级(含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8535万元,同比增长49.83%。
2014年市级(含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补助县支出及上解支出等,市级(含新区)财政总支出254982万元。2014年市级(含新区)财政总收支相抵结余4159万元,结转2015年使用。
——市级(含新区)支出218535万元的主要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05万元, 同比下降3.84%,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公共安全支出16683万元,同比下降9.63%。(3)教育支出18179万元,同比增长28.66%。(4)科学技术支出3926万元,同比增长13.2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84万元,同比下降6.8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74万元,同比增长22.47%。(7)医疗卫生支出17255万元,同比增长113.18%。(8)节能环保支出2941万元,同比增长29.56%。(9)农林水事务支出 7320万元,同比增长25.30%。(10)交通运输支出27074万元,同比增长35.0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94665万元,加上上年结转、上级补助等收入,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11444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57193万元。总收支对比结余54251万元。
2.市级(含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级(含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3624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上级补助等收入,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69124万元。市级(含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23535万元,加上补助下级等支出,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34410万元。总收支对比结余34714万元。
(三)2014年十件民生实事资金落实情况。
据初步统计,2014年,全市各级财政(含上级资金)共拨付资金323845万元落实和配合实施市十件民生实事工作,其中:市级(含新区)共计投入28594万元,占市级(含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08%。主要体现在:一是提高就业社保水平投入145330万元;二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投入93356万元;三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投入11189万元;四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投入1403万元;五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投入11581万元;六是开展助困扶残投入39912万元;七是建设宜居城乡投入8811万元;八是促进价格惠民投入1946万元;九是优化生态环境投入3675万元;十是建设重点防灾减灾工程投入6642万元。
(四)2014年预算执行管理情况。
2014年,市财政预算工作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较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增强主业意识,积极加强各收入部门抓收入提质量的协调,严格规范税收征管行为,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增速在全省排名第7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4%)1.52个百分点,高于粤东西北地区12市平均水平(13.19%)2.33个百分点;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增速在全省地市本级排名第4位。二是重点保障民生投入。以保障底线民生、基本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十件民生实事为抓手,切实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全年民生类支出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69.47%。三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约法三章”、会议费和“三公”经费实现“只减不增”,出台了《云浮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和《云浮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并参照执行省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以及外宾接待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三公”经费、会议费支出。据统计,2014年,全市“三公”经费、会议费支出同比下降 %。四是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发展方式转变。贯彻落实中央、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政策,进一步激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好财政基建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融资平台,推进财政扶持产业发展实行股权投资方式,全力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园区扩能增效、城市扩容提质三大会战”,集中财力用于云浮新区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五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组织对2013年教科文、社保、工贸、农业、综合、行政政法、外经金融线口省级财政资金自查和检查;牵头落实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加大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公务消费活动标准,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的节庆论坛展会活动,严格落实各项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等7项专项工作;牵头开展整治超标配备公车、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整治“吃空饷”等3个专项整治行动。六是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明确预决算信息公开时间,规范预决算公开格式,并落实预决算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加强对各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市各级政府财政均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对本年度财政总预算和“三公”经费总预算进行公开。除涉密单位不公开外,市直预算单位均已公开本年度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七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拟订了《云浮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正式开展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工作。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现四个100%,即:全市各级预算单位100%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市级财务核算监管预算单位100%上线,全市各级预算单位100%纳入了公务卡改革,全市各级预算单位“100%”纳入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拟订了《关于市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的意见(试行)》以及《市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实施开展经营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管理改革。深入推进绩效评价改革,引进第三方评价财政支出使用绩效改革。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服务改革,完善市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继续推进为民办事征询民意试点工作。积极落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行业企业税负。
2014年,预算执行等财政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收支矛盾仍较突出,财政平衡压力大。要推动教育、住房保障、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逐步覆盖全部常住人口任务重,特别是落实上级各项政策性配套支出对财政收支平衡形成较大压力。二是预算执行刚性不够。各部门年中预算执行要求追加预算时有发生,预算支出进度不够均衡,财政资金支出存在时间安排上的不平衡,导致财政资金支持的事业进度也不平衡。三是资金监管有待加强。绩效管理机制不健全,支出监督制约制度有待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到位,一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不够高。
我们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要求,积极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一)2015年我市财政形势。
展望2015年,对我市财政有利因素是:一是中央2015年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政策、国家实施“珠江—西江经济带”规划、省提出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战略和构建“广佛肇+清远、云浮” 新型大都市圈以及佛山市对口帮扶我市工作深入推进等各方面因素;二是我市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城市扩容提质、行政区划调整的落实,都将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各地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增加,交通基础设施显著改善,也逐步成为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制约因素是:一是国内投资、消费、进出口难以明显改善;二是受营改增继续扩围、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影响;三是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连续多年保持高速增长是由于连年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打击走税漏税、清理存量等工作,在目前各项税收征管已更加规范的情况下,继续保持高速增长难以维持。综合有利和制约因素,预计2015年,我市财政收入难以保持高速增长,但有望保持在较高增长的合理区间。支出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稳中求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促云浮发展转型,城乡统筹发展,都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收支矛盾仍较突出。
(二)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编制2015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以及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继续实施积极的则政政策,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改善民生,严肃财经纪律,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为实现“跨越赶超、科学崛起”目标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编制2015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的基本原则是:一是确保收支平衡。坚持依法理财,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积极财政政策相衔接,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确保收支平衡。二是坚持民生优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突出重点、民生优先,切实保障“底线民生”,努力加大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基本民生”投入,保障市十件民生实事的实施。三是落实厉行节约。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约法三章”、“只减不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尤其是“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按规定审批楼堂馆所资金和各类评比表彰活动申报预算,进一步激活财政存量资金,集中财力用于惠民生以及加快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四是提高资金绩效。强化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力度。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的覆盖面,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代编)。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结合贯彻《国务院关于编制2015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关于积极稳妥、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要求,建议财政收入按略高于GDP增速确定,参考“十二五”时期云浮地方生产总值预期年均增长率12%以上的目标,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16%编排,预计收入613075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转贷政府债券收入、上年结余等收入,财政收入总计1252210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情况如下:增值税66113万元;营业税63153万元;企业所得税25602万元;个人所得税14103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3199万元;房产税17322万元;土地增值税2614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0373万元;非税收入235861万元。
按收支平衡原则,建议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1226942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调出资金等支出,财政总支出计划1243937万元。总收支对比结余8273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情况如下:教育支出28637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866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3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8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463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1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421万元;农林水支出11818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54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2387万元。
(四)2015年市级(含新区)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2015年市级(含新区)收入预算安排。
2015年市级(含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在上年执行数的基础上按可比增长16%编排,预计收入16542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 104706万元,增长22.19%,非税收入60714万元,增长6.68%,加上转移性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等收入,财政总收入计划193681万元。市级(含新区)主要税收收入项目安排情况:增值税18306万元,营业税16600万元,企业所得税6820万元,个人所得税3800万元,土地增值税7500万元。
2.2015年市级(含新区)支出预算安排。
按收支平衡原则,建议2015年市级(含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75982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调出资金等支出,财政总支出计划192630万元。总收支对比结余1051万元。
(五)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代编)。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专款专用,以收定支等原则安排,按中央和省财政规定,将11项政府性基金转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其中涉及市级政府性基金8项。2015年代编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40798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支出,基金预算总收入462320万元。2015年代编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41424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48077万元。
2.市级(含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按照财政部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规定,2015年市级(含新区)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25542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等收入,基金预算总收入290216万元(已剔除转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政府性基金1997万元)。2015年市级(含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26251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7700万元。
(六)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5年,本市首次正式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计收入共6.19万元,包括投资服务企业利润预算收入1.69万元;贸易企业利润预算收入4.5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6.19万元。拟安排用于国有企业改革费用性支出。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平衡。
(七)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99587万元,比上年增加52119万元,增长15%。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32662万元,比上年增加52146万元,增长18.59%。收支相抵结余6692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40185万元。
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7272万元,比上年增加11886万元,增长6.41%。201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71249万元,比上年增加25065万元,增长17.15%。收支结余为2602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75779万元。
(八)2015年市级财政重点支出保障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2015年市级支出安排重点突出,预算安排中法定支出得到有效保障。重点支出及主要项目安排情况如下(含中央、省转移支付及各项补助资金、政府性基金):
1.坚持民生优先。
(1)保障底线民生。按照“稳高、托底”的总体思路,加大对城乡低保(含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医疗救助、基础养老金、残疾人保障、孤儿保障等6类12项的底线民生保障力度,确保我市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促进困难群众充分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市财政安排用于底线民生保障的支出共计8607.78万元。其中,安排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含城镇“三无”人员)资金105.5万元;安排城镇居民低保医疗救助资金28.6万元;安排城乡养老保险配套资金7849.68万元;安排残疾人保障资金594万元;安排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30万元。
(2)保障市十件民生实事(根据市征求意见稿内容,具体内容视实际再作调整)支出。2015年市级财政投入50449.5万元用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一是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安排8472.78万元,7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100元/人/月;城乡低保补差水平从335元/人/月和150元/人/月分别提高到374元/人/月和172元/人/月,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达到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孤儿集中供养水平1240元/人/月,分散供养水平760元/人/月;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从934元/年提高到1556元/年;残疾人生活津贴1200元/人/年,重残护理补贴1800元/人/年。二是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安排2300万元,创建7个广东省教育强镇,全面实现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目标;安排1879万元,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1150元/生/年,初中1950元/生/年;安排91万元,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不低于每年6000元、初中不低于每年9750元;安排2721.5万元,按标准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及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政策。三是改进医疗卫生服务。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4348.82万元,将补助标准提高到360元/人/年;安排724.46万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达到40元以上;在社保基金中安排5560.5万元,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安排农村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资金427万元;安排卫生区域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2118万元;安排2200万元加快市人民医院工程项目、市中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工程建设。四是深化佛山对口帮扶工作合作。加强云浮和佛山两市教育、卫生部门的交流合作,启动两市专业人才千人互派计划,市级给予适当补助。五是强化就业培训服务和加强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安排200万元,新增城镇就业300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8000人,促进创业1200人,组织开展劳动力技能(技术)晋升培训20000人;安排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经费10.58万元,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的特别扶助标准分别提高到800元/人/月和500元/人/月;安排109万元慰问特殊困难群体。六是优化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安排75万元,组织送戏下乡150场次;安排50.82万元全面实现一村一月放映1场公益电影;安排27万元推进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向社会开放;安排全民健身项目资金90万元;安排教育新区体育公园建设资金4000万元。七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安排1500万元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1655套;安排农村安居工程危房改造资金345万元。八是加强污染治理和优化生态环境。安排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400万元,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控制在省下达指标以内,全年空气优良率达90%以上;全力推进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工作,对自愿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的车主按有关政策给予补助。九是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安排330万元完成420公里左右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安排1500万元建设城区应急备用供水工程建设;安排4000万元,继续推进南山河城防工程改造;安排9519万元加快云杨公路、永丰路南段、金丰路、牧羊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3000万元推进城区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十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安排90.5万元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2.突出支持城乡统筹发展。
(1)支持“三农”发展。2015年安排农林水事务投入8607万元。一是促进农民增收,如安排农村两委基层组织经费1470万元、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财政补助资金808万元等。二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安排农村“一事一议”奖补资金645万元等。三是推进农村治污保洁,如安排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等。
(2)支持加快中心城区和区域城市建设。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建设,安排教育、医院、农村水电、道路等项目还本付息资金27267万元,安排绿化环卫经费3500万元,安排“三旧”改造资金1300万元,安排城区中心镇建设资金860万元。
(3)突出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安排宜居城市建设工程资金3200万元;安排南山河城防工程改造项目4000万元;安排创建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以奖代补”项目经费400万元;安排生态文明镇、村建设补助资金385万元;安排森林碳汇林市级配套资金309万元。
3.突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和促云浮发展转型。支持云浮发展转型和产业转型升级,今年继续安排重点工程(项目)考核奖励资金616万元。安排4000万元,推进云浮市云计算产业发展。安排工业企业成长工程考核奖励专项资金160万元。安排商贸企业成长工程考核奖励专项资金102万元。安排培育发展大型骨干企业专项资金100万元。支持科技发展,安排产学研与自主创新专项经费120万元、产业技术开发经费20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自主创新专项经费30万元。安排100万元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安排重点工业园区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奖励经费380万元,支持加快推动四大园区建设;安排500万元支持信用云浮建设和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建设。
(九)2015年财政预算编制的主要特点。
新预算法于2015年开始正式施行,新预算法对预算编制作出一些新规定、新要求。为此,我们积极研究部署,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和要求编制2015年预算,也是按照新预算法编制的首部预算。概括起来,2015年预算编制主要有以下特点:
1.实行了全口径预算编报。2015年新增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一并报送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按新预算法要求,将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育林基金、水利建设基金等11项基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
2.进一步细化了预算编制。2015年,市级(含新区)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支出细化到款级科目。试行预算编制“项目库”管理,2015年将部分单位纳入项目库试点范围,对试点单位的一次性跨年度项目,要求同时编报部门预算跨年度项目滚动预算表。编制绩效目标预算,预算单位申报超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资金的预算项目必须按规定提出绩效目标。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或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在预算年度内采购市直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集中采购)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分散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等项目,都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没有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不得进行政府采购,切实做到“有预算才采购,没预算不采购”。
3.加大预算编制的征询力度。于10月份开始分赴各县(市、区)征询意见,并由各分管领导主持分线口邀请市直有关部门座谈,听取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对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的意见建议。市财政局对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吸纳,并在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中予以体现。
4.提高预算编制准确度。2015年市级预算全面考虑国家、省政策因素及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预计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项目,尽可能列入年初预算草案安排,进一步严格预算科目、级次编报。
5.提高预算刚性。转变收支管理观念,充分认识财政收入保持较低增幅将成为常态,科学合理编制收入预算,确保预算收入的编制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强化预算约束,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6.加大政府性债务风险的防控力度。摸清我市债务家底,甄别好债务性质。结合甄别工作结果,按新预算法、国发[2014]43号文件和45号文件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办法,规范债务管理;加快研究化解债务措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7.推进财政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所有涉及财政资金的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预决算管理制度、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等全过程信息。
三、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15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跨越赶超、科学崛起”的目标,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政策措施,全面推进依法理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一)依法抓好增收节支,促进财政平稳运行。按市人大决议组织执行好2015年预算。收入方面,加强财税监测分析、提升预算执行分析预测水平,积极落实“营改增”和费改税各项税制改革,调整完善抓收入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税收征管行为,确保应征尽收。研究实施提高收入质量政策措施,促进财税收入增长从任务性向预期性转变,收入预算编制与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指标相适应。支出方面,首要保障落实预算确定的法定支出、民生支出、市委、市政府已定支出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严格控制各部门、各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落实市直“三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管理办法,实现“只减不增”。强化预算执行和约束,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作调整,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着力管好收支,促进财政平稳运行。
(二)发挥财政杠杆作用,促经济稳定增长。有效统筹资金和集中新增财力,认真研究上级各项资金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重点支持中央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以及国家实施“珠江—西江经济带”规划、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战略和构建“广佛肇+清远、云浮” 新型大都市圈等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市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应,实现财政可持续增长。
(三)突出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力促城乡统筹发展。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推动实施《云浮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2009-2020年)》和《云浮市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2-2014)》(云府办[2013]30号)。大力支持城乡统筹发展,大力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支持扶贫“双到”工作,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市“十件民生实事”兑现,大力支持市加快实施创业再就业工程、加快实施居民收入倍增工程、加快实施社会保障全覆盖工程、加快实施公共文化培育工程、加快推进教育强市工程、加快实施卫生惠民工程、加快实施“平安云浮”工程。
(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力促财政工作转型。按照新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省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方案》要求,认真研究对接落实措施,加快推进财政管理各项改革。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严格执行国库支付制度,推进市级支付电子化管理,对具备条件的乡镇在2015年底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进县级财政开展公务强制卡结算目录改革和财务核算集中监管改革。开展2015年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完善国库资金管理,合理调节国库资金余额。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全力抓好我市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办法,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提高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金额所占比例,力争2015年市直单位通用类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项目全面实现电子采购。
(五)全面推进依法理财,提升财政服务效能。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涵盖预算编制执行、政府采购、会计管理、债务管理、投资评审、财政监督、绩效评价等各个层面的制度体系。统筹安排财政执法监督与财政业务监督,建立健全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并重,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财政系统自身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情况进行检查。整合财政监督力量,采取全市财政系统上下纵向联动、财政部门内部专职科室与相关业务科室横向联合、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的方式,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把2015年定为“依法理财宣教年”,大力开展新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债务管理、投资评审、绩效评价等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教活动,增强我市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了解。
(六)加强部门作风建设,提升执行力。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市委“作风整顿年”活动成果,强化干部队伍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学习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质量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促进干部队伍形成“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打造高效的贯彻执行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财政预算编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