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公布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我局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云浮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云浮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方式,紧紧围绕财政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政策和财政有关数据,大力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有效发挥财政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活动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一)及时调整工作领导机构。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分解到科室,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科室具体抓,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及时、有序开展。
(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工作标准化管理规范》等制度文件,健全完善我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程序,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严格审核每一篇对外发布的信息内容,确保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有序、安全。
(三)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订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照预算法对财政信息公开内容和时限要求,实现全口径财政预决算、预算调整、部门预决算、政府性债务等信息公开。主动对接县(市、区)财政局,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的专业指导,及时督促落实及跟踪反馈。二是完成“预决算公开填报系统”的升级。升级后增加了系统自动审核模块,统一解决了公开过程中规范性问题,完成了全市共869个单位2024年预算、2023年决算公开数据的自动审核和校对,促使全市预决算公开水平、“政府晒账本”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本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宣传栏、《财政信息专报》、报刊、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
(一)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9条,包含:财政动态信息111条,重点领域信息(含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信息等信息)475条,财政公告类信息43条等。公众可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查阅并全文检索市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财政信息公开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包括公开平台建设仍需加强,公开内容的全面性有待提升,部分政策解读材料传播度不足等。针对存在的不足,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以重点信息突出、结构层次分明、信息获取便捷为原则,完善门户网站公开栏目,通过撤、并、改等方式,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作用,加强政策解读和主动发布机制建设,确保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优质高效。三是加强信息稿件审核,强化信息稿件逐级审查责任,严格把好政府信息内容关、文字关、政治关,确保信息内容、表述恰当、用词准确,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云浮市财政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