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行动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3〕360号)要求,结合市中医药局的分配方案,现按规定提前下达2024年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行动资金4万元(详见附件)。请按规定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并做好相关工作。此项资金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尽快将本次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项目实施单位,按程序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必须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行动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3〕360号)
云浮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