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财工〔2021〕39号
云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系统建设)的通知》(粤财工〔2021〕65号)和《关于对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分配的函》(云市场函〔2021〕29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下达给你单位(具体金额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切实管好用好2021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此次下达资金为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
附件:1.中央财政第一批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分配表
2.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pdf
云浮市财政局
2021年8月31日
附件
中央财政第一批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分配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