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财资环〔2020〕42号
市国有同乐林场、市国有大云雾林场、郁南县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粤财资环〔2020〕117号),经与市林业局沟通确认,现将2021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停伐补助(2110507)”。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项资金用于支持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8〕66号)等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另外,此项资金列入2021年支出,待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附件:1.2021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分配表
2.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粤财资环〔2020〕117号).pdf
云浮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1
2021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