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特殊教育公平融合项目)的通知》(粤财科教〔2023〕28号,附件1)精神,现将2023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特殊教育公平融合项目)10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安排明细见附件2。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特殊教育公平融合项目)的通知
2.2023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特殊教育公平融合项目)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