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特殊教育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221号)精神,现将2023年特殊教育中央补助资金共180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1)下达给你们,支出列“20507特殊教育”相关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上级补助资金。此项资金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不含新建)、支持特教资源中心(教室)建设、支持向重度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推进融合教育等方面。请严格按照《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72号)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3年特殊教育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2.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特殊教育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2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