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教育局,云城区、云安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二批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40号)精神,现将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二批资金共72万元(具体项目、金额等详见附件1、2)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各地、各单位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各用款单位应以适当方式公示具体项目安排计划,并于资金下达30 日内送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备案。
二、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同时,请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三、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暂缓实施的项目,资金应及时上缴财政。
附件:1.云浮市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二批资金分配表
2.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二批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40号)
云浮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