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的通知
云财工〔2021〕55号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1〕126号)等有关规定,现提前下达2022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此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分配拨付。
二、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22号)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2022年度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提前下达明细表
云浮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
2022年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资金提前下达明细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