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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发改价格函[2021]64号
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pdf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云浮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