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财政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四个强化,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力亲为,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全面压实各科(室、中心)责任。制定印发《云浮市财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云浮市财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云浮市财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等制度文件,确保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云浮市财政局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重点保障政法、综治、公安等相关工作经费。通过统筹调整部门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等方式,统筹调度资金落实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工作经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2018年,市级财政共统筹95229万元用于全市公共安全支出,同比增长14.1%。同时,加强资金监管,杜绝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行为,为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发挥更大作用。
三是强化整改落实。自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督导以来,市财政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政治担当和严肃的政治态度落实整改。通过制定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确保具体到事、落实到人。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台账要求,进一步查漏补缺,细化措施,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目前,涉及我局职能的整改问题已经整改完成,需要长期整改落实的均已建立长效机制。
四是强化线索摸排。市财政局围绕“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深入排查政府采购、农村财务管理、扶贫资金管理等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深入摸排涉黑涉乱线索。一年来,市财政局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监督检查为突破口,对代理机构进行深挖摸排。抽查项目从去年的20个增加到25个;抽取的代理机构由最初的2个扩展到5个,检查范围从代理机构扩展到采购人,检查的指标体系比以往更详细、更具体。此次检查,无论调查的力度、范围还是调查频率,都是历年之最,有效地促进我市采购工作向依法、阳光、规范、高效迈进。至目前为止,摸排线索3条,市扫黑办移交线索3条,经线索研判和走访调查后,6条线索均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