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到实处,在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下,市财政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完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资金监管等措施,为推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强化三种理念,建立常态化财政投入机制。一是强化“先定事项再议经费,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再有执行,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理念,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对接国家和省、市工作重点,在环境质量改善、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前做好项目谋划入库。“十四五”以来,重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入库项目167个,其中28个项目获得中央资金支持、139个项目获得省级资金支持。二是强化“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理念,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一般性支出统一压减15%,将节约的资金切实用在环保建设等改善民生项目中去,切实做到“大钱大方、小钱小气”。上半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下降14.06%。三是强化“全过程管理”理念,加强预算执行监督,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持续做好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监控,做好项目资金执行台账,定期通报执行情况,督促各地、各部门尽快形成支出,防止出现资金滞留、沉淀,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上半年,节能环保支出增长127%。
二、做好二个保障,支持重点环保工作建设。一方面,加强财政资金保障,2024年上半年,全市投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资金超7亿元,重点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加强生态环境监察、执法、监测、宣传教育、信息和科技支撑体系建设,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有效推动了环保基础设施的完善,提高了环境治理能力。另一方面,健全绿色采购政策保障,印发《云浮市财政局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云财采购〔2024〕8号),从制度上加大对能效达到节能水平产品设备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推动采购单位积极采购和使用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据统计,2024年上半年全市政府采购节能节水采购金额比重超99%,环保产品采购金额比重超97%。
三、推动一项创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在统筹安排上级补助资金、省级涉农整合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和各级财力之下,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各类社会资金流向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为项目实施及后续长放机制建立做好资金保障。至目前,我市开展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有8个,总投资额52.87亿元,主要用于开展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治理项目,有效改善我市乡镇污水处理,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改善农村“污水靠蒸发,垃圾靠风刮”的乱象,有效缓解了财政压力,提高了生态环境治理的效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