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机关党的纪律建设,近日市财政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局党组书记、局长袁伙月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坚持教育与监督并重,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把我市财政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一是进一步加强纪律学习。要充分认识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和具体内容,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熟练掌握内容要求。各支部要把学习《条例》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
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决整治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要结合贯彻落实《条例》的契机,加强有关财经纪律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对预算编制、执行、政策制定等方面廉政风险防控,从源头上清除权力寻租的空间。要持续加强党性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是进一步树立纪律思维。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好纪律执行。要坚持“纪严于法”理念,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要持续深化“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教育实践活动,全力推进模范机关创建,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和为民理财能力,牢固树立新时代财政干部的良好作风形象。
四是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谋划、部署、推动全市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促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积极配合其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要坚持从严监督干部,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抓住关键节点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及时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