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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专题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发布时间:2024-01-05 09:56:32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字体:

   2023年12月29日,市财政局开展第四季度党组会议学法工作,专题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袁伙月同志主持,局班子成员、各科室及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精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既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也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体现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果,解决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条例修订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切实保障申请人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少数申请人不当行使申请权,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的行为作出必要规范。三是强化便民服务要求,通过加强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会议指出,2023年,云浮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方式,紧紧围绕财政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大力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科室具体抓的良好局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及时、有序开展。二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建立健全公开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从源头上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三是按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局门户网站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对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等信息进行集中公开,同时对全市2023年政府预算公开及部门预算公开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会议强调,财政政务公开,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依申请公开工作,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容易引发法律风险,财政部门要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配套措施,构建平稳有序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二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对财政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监督方式和程序等内容开展财政宣传,提高公众知晓度。三是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已公开的要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四是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五是严抓日常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特别对容易造成意识形态危机的错别字、文字表述等各项信息要严格审查,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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