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浮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规范财政权力依法运行,不断发挥法治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推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健全财政法治制度体系,财政管理行为不断规范。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制度为抓手,推进财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完善财政法治制度体系。一是制定《云浮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明确审查对象、审查标准、审查程序,确保出台的所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2023年1-10月共对5份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二是出台《云浮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财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后评估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财政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执行、调整应当遵循的基本程序,推进财政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023年对1份符合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政策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三是修订《云浮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体现了党对规范性文件的领导,细化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合法性审核制度、统一发布、监督管理等机制。2023年1-10月,市财政局共对9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加大学法普法工作力度,干部法治素养不断提升。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的重要学习内容,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制定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和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2023年前三季度,市财政局共安排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云浮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责任,局主要领导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作了详细解读。编印《云浮市财政系统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汇编》一书,全面梳理了近年来中央、省、市出台的财政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及重要政策文件,供全市财政系统及有关部门学习使用。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联合市税务局、市住建局等单位分别到罗定职业技术学院、田家炳小学、伊顿实验学校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积极参加云浮市第五届法治文化节,市财政局推荐的《法治引领财政高质量发展》演讲视频参加市直机关干部法治演讲比赛获得了优秀奖,展现了财政干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的良好精神风貌。
依法履职提升服务能力,财政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财政局紧紧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主线,全力打好财政政策组合拳,在深化政府采购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推出针对性措施,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跑出优化营商环境财政“加速度”。一是延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已出台的政策持续落地见效,让各项税费优惠精准直达、效应充分释放,更好惠及经营主体,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2023年1-10月,我市退税缓税减税降费约12.18亿元,其中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5.38亿元。二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通过扩宽政府采购融资渠道、取消投标保证金、鼓励支付预付款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揽子政策,多措齐举,助企发展。积极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推广政策,积极推动“中征”平台与金融机构直接对接,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互通,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综合运用以奖代补、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分类实施对产业项目进行财政支持,投入财政资金约2.7亿元,保障我市今年出台的系列惠企助企政策精准落地。牵头制定《云浮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财政支持方案(试行)》,统筹市级财政资金2000万元用于叠加注入资本金和产业园区考核奖励。安排“制造业当家”产业园区扩容提质领域相关项目债券资金18.14亿元,助力我市打造高质量承接产业转移“优选地”,不断提振企业信心,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组织收入基础不断夯实。将财政工作与法治工作相统一,把法治精神融入到财政各项工作中,为推动全市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一是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通过税源培植巩固工作机制、地方税种协同办税协调机制、重大建设项目税收共治工作机制等,协调税务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等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2022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100亿元,同比增长33.47%,增幅排名全省第1位,创造了建市以来的最好成绩;2023年1-11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5.78%,增幅在全省排名第12位,继续保持平稳运行态势。二是建立全市区域均衡协调发展机制,市、县两级在矿产资源出让收益中各出资50%设立区域均衡协调发展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2022年以来,我市从矿产出让收益中统筹财政资金34.78亿元,重点用于解决教育、医疗、卫生等一系列民生短板问题,促进全市区域均衡协调发展。三是严格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监委、市审计局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坚决查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深入开展财会监督专项整治,聚焦财经纪律方面的九类重点问题加强整治,切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