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在三楼大会议室组织召开公文处理工作会议。受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伟忠同志委托,吴少明副局长就近期我局公文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情况进行通报,办公室对公文处理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讲解。各科室及所属单位负责人和局信息联络员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吴少明副局长指出,公文是党和国家机关在治国理政的进程中用以表达意志、发布号令、传递交流重要信息的最主要载体和工具,是一种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更是一个单位的门面。公文的质量,直接反映机关的思想深度、政策水平和对社情民意、重大问题分析掌控能力,直接关系党的意志和方针政策的传达贯彻成效,直接体现机关干部的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准。
为提高局各科室及所属单位公文处理水平,吴少明副局长在会议上强调:一是公文起草要实事求是。公文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并且要保证文种正确,格式规范。特别要注意办文的时效性,尤其是对于标注特急或要求限时发出的公文,要严格按照时限印制完毕,不得延误。另外,在资金请示、征求意见的回复上,要注意回复意见的准确表述,不产生歧义。二是公文审核要准确无误。公文审核的过程,是学习提高的过程,更是培养良好公文写作习惯的过程。要把握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人名、地名、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文字、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是否规范等等。三是要不断加强自我学习。“一字入公文,九牛拔不出”。公文语言一旦出现错、漏、歧解,轻则败坏机关的名誉,重则给工作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公文处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相关规定较为繁杂,只有不断加强学习,多看文、多办文,才能更好地掌握公文处理知识。通过适时开展培训,推动在全局形成学习公文业务知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