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市财政局召开2019年财政工作总结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19年财政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财政工作。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伟忠作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2019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有效应对复杂形势挑战,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财政厅的支持指导下,认真落实省委“1+1+9”决策部署和市委“1+2+2”工作部署,落实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深化财政各项改革,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着力开源节流,资金统筹力度不断加大。2019年,全市、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完成60.48亿元、15.09亿元,首次突破60亿元和15亿元大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除脱贫攻坚、民生保障等刚性必保支出外,一般性支出一律按照不低于省定比例压减,全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同比下降6.77%。二是着力提质增效,重点领域支出不断加快。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3.06%,八项支出增长16.20%。大力支持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珠三角核心区交通互联互通,支持实施乡村振兴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建设,支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云浮高质量发展基础不断夯实。三是着力保障民生,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2019年全市民生类支出180.6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73.69%。加快补齐教育、文化、医疗等民生事业短板,严格执行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实现减税降费16.52亿元,其中:减税11.10亿元,减轻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2.70亿元,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企业缴费2.72亿元。四是着力深化改革,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建立了“一个部门对口一个科室”的服务工作机制,落实“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制定市直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办法、市直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和县级财政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我市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稳定在全省前9名以内,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五是着力夯实基础,法治财政建设不断提速。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对财政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支撑保障作用,加强法治财政组织领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规则,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开展财政政策宣讲活动,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会议强调,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市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珠三角核心区的关键一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市财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六次、七次全会部署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我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珠三角核心区发展,奋力打造“两新一前列”、促进实现“美丽云浮、共同缔造”、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会议要求,围绕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今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坚持政治导向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全面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二是坚持目标导向抓好收入组织工作。借力我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珠三角核心区契机,全力培植金属智能制造、氢能源、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健康医药等新生税源发展,促进税收收入和收入质量“双提升”。加快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盘活存量资金,不断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三是坚持发展导向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把减税降费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大事办实办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持续加大融入“三区”、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等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方面的财政投入力度,助力我市经济发展。四是坚持效率导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严控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一律按照不低于省定比例压减。切实把“三保”放在地方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保证国家和省定标准保障到位。强化财政投入的民生导向,扎实推进提高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五是坚持改革导向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项目库建设,用绩效手段倒逼规范完善财政管理,促进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提升。多措并举加强债务管控,坚决守住风险底线。深化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鼓励各县(市、区)在“镇财县管”模式的基础上,结合镇街主体功能区发展规划,建立差异化的财税激励机制,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的自主权和有效性。
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各县(市、区)、新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市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