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以绩效为核心的财政政策体系和资金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绩效管理科起草了《云浮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云浮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是中央和省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硬要求。2018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提出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2019年,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出构建覆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2020年,《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市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粤财绩〔2020〕2号)要求到2022 年,市县级基本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建立规范的全过程管理,强化管理的技术支撑。因此,制定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价实施细则是落实中央、省对地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是当前形势对预算绩效管理提出的新要求。从中长期趋势看,预计我市财政收入将持续保持中低速增长,支出需求只增不减,收支矛盾仍将十分突出,财政仍将处于“紧平衡”状态。因此,必须精打细算,必须向存量要效益,持续强化绩效理念,更加注重资金效益,将绩效管理要求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结果运用全过程,通过做好绩效这篇文章来加强资金统筹,强化收支管理,把钱用在刀刃上。制定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就是为了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
三是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短板产生的紧要求。目前云浮在绩效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三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不到位,各个环节之间不平衡。全方位方面:主要以预算项目为对象,对部门整体支出、政府预算综合绩效的管理少;全过程方面:主要以事后绩效评价为重,在绩效目标审核管理、结果应用方面较为薄弱;全覆盖方面: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为主,覆盖面有限。此外,当前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缺少市级层面出台的文件支持,在开展具体工作的时候基本上直接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标准执行,上级文件的口径、操作流程、实施细则、表格等内容与我市实际情况具有一定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产生一系列问题,尤其是口径不一致的问题导致部门单位在填报绩效评价相关表格和撰写文字材料的过程中产生歧义,直接影响绩效评价的效果。
综上,建立我市规范的预算绩效管理配套制度具有迫切性。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4.《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意见》(粤发〔2019〕5号);
5.《广东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粤财绩〔2019〕11号);
6.《广东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粤财评函〔2020〕132号);
7.《云浮市人民政府印发云浮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府函〔2019〕115号)。
三、主要内容
(一)云浮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参照省财政厅《广东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试行办法》和《广东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审核指南》制定,正文分八部分共二十九条,主要内容为:绩效目标编制和审核职责分工以及绩效目标的定义、申报、审核、批复下达、公开和应用。
(二)云浮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实施细则参考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和《广东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粤财评函〔2020〕132号)制定。正文分八章共三十五条,主要内容为:绩效评价的前期准备、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绩效评价报告与通报、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与上级文件相比,《细则》明确了绩效评价的整个工作流程和对应的时间节点;明确了预算部门、项目单位、财政部门、第三方机构(或专家)之间的关系和职责分工。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云浮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和《云浮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