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财社〔2021〕34号
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1年残疾人
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关县(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0〕286号)以及市残疾人联合会意见,现按规定下达中央财政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共94.182万元(详见附件1)。此款收入列2021年度“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尽快按规定将本次下达资金拨付到位。
二、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上级补助资金,该项资金需按照《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114号)规定范围和用途安排使用,资金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燃油补贴以及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支出。请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广东省财政厅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粤府办〔2014〕31号)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并加强对资金的监督检查。
三、财政补助资金必须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截留。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对照附件2科学设定本地区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中央财政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情 况表
2.绩效目标表(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云浮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5日
附件1 |
中央财政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
| | | | | 单位:万元 |
项目 地区 | 精准康复辅具适配服务 | 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 | 残疾人机动轮椅燃油补贴 | 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 | 合计 |
|
云浮市 (不含直管县) | 23 | 60 | 7.982 | 3.2 | 94.182 |
云城区 | 7 | 16 | 3.354 | 0.8 | 27.154 |
云安区 | 7 | 14 | 4.394 | 0.96 | 26.354 |
郁南县 | 9 | 30 | 0.234 | 1.44 | 40.674 |
附件2 | | | | | |
绩效目标表 (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
(2021年度) |
项目名称 | 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 (一般公共预算) |
市级主管部门 | 云浮市残疾人联合会 |
市级财政部门 | 云浮市财政局 |
项目资金 (万元) | 提前下达金额 | 94.182 |
其中:中央补助 | 94.182 |
地方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通过开展残疾基本康复服务、“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和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发放燃油补贴,不断提高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改善生活质量,广泛参与社会生活。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为40名农村残疾人提供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 ≥95% |
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307人次 | ≥95% |
为200人有需要的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 | ≥95% |
质量指标 | 康复服务有效率 | ≥80% |
时效指标 | 基本康复服务实施进度 | 2021年12月底 |
燃油补贴项目实施进度 | 2021年12月底 |
每年年底执行完毕当年任务目标,并及时录处“阳光家园计划”管理系统 | 2021年12月底 |
成本指标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年均补助标准 | 260元/人 |
农村残疾人提供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补助标准 | 800元/人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残疾人功能状况、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状况 | 显著增强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出行便利程度 | 明显提升 |
“阳光家园计划”的社会公众和媒体关注度,关心、理解、支持残疾人的社会氛围 | 得到提升 |
残疾人社会适应能力 | 显著提高 |
融入社会生活程度 | 显著提高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残疾人及其家属对康复服务的满意度 | 90%以上 |
接受燃油补贴残疾人满意度 | ≥95% |
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对残疾人服务的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