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财社〔2021〕31号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
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0〕310号)以及市医疗保障局意见,现按规定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共1,127万元(详见附件1)。此款预算收入列2021年度“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01301 城乡医疗救助”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请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拨付使用资金,2021年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项目名称应与该项资金预算指标文中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并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二、各地将医疗救助资金拨付本地医疗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后,具体使用按照《云浮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基金市级统筹划拨支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财政部门要科学测算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需求,结合上级补助资金,合理安排本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医疗救助基金结余较大的地方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加强医疗救助基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
三、财政补助资金必须确保专款专用。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你们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对照附件2科学设定本地区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安排情况表
2.绩效目标表(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
云浮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5日
附件1 | | | | | |
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安排情况表 |
| 金额单位:元 |
地区 | 二级项目名称 | 功能分类科目 | 2020年困难群体人数 | 本次下达资金 | 备注 |
云浮市合计 | | | 175,383 | 11,270,000 | |
云城区 | 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 2300249 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 12,716 | 817,120 | |
云安区 | 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 2300249 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 25,064 | 1,610,570 | |
罗定市 | 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 2300249 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 78,867 | 5,067,980 | |
新兴县 | 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 2300249 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 22,973 | 1,476,230 | |
郁南县 | 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 2300249 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 35,763 | 2,298,100 | |
附件2 | | | | |
绩效目标表 (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
地市 | 云浮市 |
市级财政部门 | 云浮市财政局 |
市级主管部门 |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金额 | 1127 |
其中:中央资金 | 1127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目标 | 目标1:资助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率达到100%; 目标2:重点医疗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 目标3:持续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目标4:强化医疗救助规范管理。 |
绩效指标 | -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中央和省医疗救助资金支出率(省财政指标) | 85% |
指标2: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 | ≥28% |
指标3:资助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率 | 达到100% |
质量指标 | 指标1: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住院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 | 达到80%以上 |
指标2: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省财政指标) | 达到100% |
时效指标 | 指标1:“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地区 | 市域内覆盖100% |
指标2: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时限 | 按时拨付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医疗救助对象看病就医方便程度 | 明显提高 |
指标2: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 | 逐步扩大 |
指标3: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用负担减轻程度 | 有所缓解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 | 成效明显 |
指标2:对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作用 | 成效明显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政策知晓度 | ≥80% |
指标2:工作满意度 | ≥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