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浮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规范财政权力依法运行,不断发挥法治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推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2024年出台的云浮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普法清单中更加突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党组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和工作实际就“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题作了交流发言。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邀请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毕亚林博士作专题授课。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安排局处级领导干部赴清华大学参加云浮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组织相关执法科室人员参加省司法厅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
二、强化局党组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摆在财政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实现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中涉及财政的各项工作任务,多次研究部署财政改革与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审议重大财政政策草案、规范性文件草案等财政法治重要工作。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全市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严格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财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实际行动上。
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学法用法普法工作。印发云浮市财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成为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制定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全年共安排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局正科级以上人员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联合市税务局到广东药科大学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采购科、会计科、人事科等相关科室按照职责,通过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分别就政府采购法、会计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2024年度学法考试,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党章党规党纪、全面依法治国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应用。
四、进一步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和业务培训,组织执法科室人员参加省财政厅举办的全省行政执法培训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开展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做好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工作,今年以来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政诉讼胜诉率均达100%。强化财政政策法制审核,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参与重要财政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要合同、协议文书、信息公开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防范财政法律风险。2024年共对22份财政合同协议、6份财政政策文件、4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五、持续优化财政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2024年6月,我市智慧云平台制造业展馆-云浮制造馆正式上线,通过展馆展示销售我市特色制造业产品,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取消投标保证金,进一步减轻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金占用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此外,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推动远程异地评标,推行带量集中采购,积极探索推进框架协议采购,不断提升政府采购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二是深入开展涉企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印发《云浮市涉企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违规摊派款物供本单位开支使用、违规摊派款物用于公益性支出、违规以赞助或捐赠等名义变相摊派款物、违规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购买物品或服务、违规无偿借用占用等5类问题分阶段、分步骤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经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和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实地抽查复查,暂未发现我市存在涉企乱摊派问题。
六、财政政务诚信建设工作不断深化。一是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严格执行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时限要求,落实专人专责,及时准确上传“双公示”数据,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数据及时率、合规率均达100%。二是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推出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按照有利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原则,合理简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证明材料,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加强会计诚信教育,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等文件要求,引导会计人员增强会计诚信意识。三是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各采购人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签署《云浮市采购人信用承诺书》。若发现信用承诺对象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对严重失信的信用承诺对象,将纳入行业失信重点关注名单。开展会计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无证经营”“虚假承诺”和“违规税务代理”三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提升会计行业治理水平。
七、财政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信息,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2024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29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877条;通过市政府12345智能知识库管理系统上传财政政策21条,涉及税收优惠、会计考试等各方面业务。印发《云浮市财政局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单位坐班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分别按要求每年一次、每月一次、每半个月一次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开展坐班办公,深入了解企业群众反映的热点堵点痛点问题,研究加强政务服务的提速增效措施。
八、坚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通过税源培植巩固工作机制、地方税种协同办税协调机制、重点建设项目税收共治工作机制等,积极协调税务、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成立了财税工作专班,加强对建筑行业、石材行业、土地领域、成品油领域的规范管理。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2.30亿元,剔除矿业权出让收入后增长21.45%。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实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科技成果转化税收减免等政策,让各项税费优惠精准直达、效应充分释放。2024年共为46户企业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约2亿元。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严控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增长,从严从紧审核大额项目支出,将过紧日子要求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全年一般般公共服务支出下降9.61%,市级投资评审核减财政资金4.29亿元,核减率11.73%。分阶段分步骤稳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修订《云浮市市直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办法》,出台《云浮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资金审批流程,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
虽然云浮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还不够丰富;二是财政法治文化建设力度还有待加强;三是行政执法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财政改革发展工作,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治学习小组、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财学”平台、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党的创新理论的专题学习活动。二是开展财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各县(市、区)和局内相关执法科室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扩大案卷评查范围,涵盖所有行政执法行为,开展典型案卷复盘分析,对财政行政执法的共性问题、典型问题、突出问题进行讲评,以评促学、以评促改。三是强化财政政策文件法制审核力度。积极参与重要财政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要合同、协议文书、信息公开、信访事项办理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立足法制业务防范财政法律风险。加强财政政策出台的法制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应对办理复议和诉讼案件,加强分析研判,总结办案经验,提升复议答复和应诉水平,依法稳妥处理行政纠纷,全面准确履行行政复议和诉讼结果。五是统筹推进全市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在全市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各项工作,扎实推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加强对全市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各县(市、区)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财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