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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11:11:02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字体:

    2023年,云浮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严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云浮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目标任务,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规范财政权力依法运行,不断发挥法治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推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财政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常态化学习机制,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第一议题”的重要学习内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努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学习,年内组织相关党员干部参加了云浮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以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等,确保党员干部在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过程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局党组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切实增强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政治性。坚持执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和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中涉及财政的各项工作任务。印发《2023年度云浮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全面部署开展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财政改革与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审议重大财政政策草案、规范性文件草案等财政法治重要工作。

    (三)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全市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严格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定期听取法治财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23年,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市级财政年度预决算草案、重大项目财政资金安排、专项债资金使用管理、重大财政体制机制改革、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等事项,听取局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人以及法律顾问意见,确保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科学谋划、有效落实。

    (四)健全财政法治制度体系规范财政管理行为。为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市财政局以制度为抓手,不断完善法治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制定《云浮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明确审查对象、审查标准、审查程序,确保出台的所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2023年共对5份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二是出台《云浮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决策流程为主线,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后评估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财政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执行、调整应当遵循的基本程序,推进财政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023年对1份符合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政策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三是修订《云浮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体现了党对规范性文件的领导,进一步细化规范行政规范文件制发程序、合法性审核制度、统一发布、监督管理等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上位法对规范性文件的新要求,推进制定程序精细化、规范化管理。2023年市财政局共对10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五)持续推进财政领域营商环境优化完善。市财政局紧紧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主线,全力打好财政政策组合拳,在深化政府采购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推出针对性措施,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跑出优化营商环境财政“加速度”。一是延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已出台的政策持续落地见效,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网络媒体,及时转发财政部政策文件以及广东财政“税惠活力强信心”系列政策解读及实际操作案例,帮助企业更快、更好、更全面地了解国家近期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更好惠及经营主体,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2023年我市退税减税降费13.43亿元,其中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5.53亿元。二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通过扩宽政府采购融资渠道、取消投标保证金、鼓励支付预付款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揽子政策,多措齐举,助企发展。积极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推广政策,积极推动“中征”平台与金融机构直接对接,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互通,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开展财会监督专项整治。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部署要求,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的突出问题,市财政局全面梳理地方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违规返还财政收入、执行政府采购活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违规以财政支出方式实施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的返还政策、以异地引税为目标的地方恶性竞争政策、在政府采购中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经营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和信心,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坚持依法理财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今年以来,市财政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将财政工作与法治工作相统一,把法治精神融入到财政各项工作中,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一是强化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审批权限管理有关规定落实内部审批流程,规范财政资金支出审批流程,规范资金分配使用,不得擅自扩大资金支出范围,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管理制度,规范预算收支行为,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财政资金,杜绝财政资金变相返还到个人,严禁利用财政资金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严禁购置、新建、改扩建楼堂馆所,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安全。三是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初步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与预算执行进度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大力削减无效低效和不必要支出,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七)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营造公平正义氛围。一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开展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等规定开展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按时按质完成本系统案卷评查工作。2023年我局共发生行政处罚案件1宗,行政检查案件22宗。二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7条,其中财政动态信息52条,重点领域信息(含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信息等信息)442条,财政政策法规文件9条,财政公告类信息34条等;扎实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2023年共公示信用信息3件。三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共处理群众信访来信7件,均及时回复并跟踪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做好涉及行政复议的财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1份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建议;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履行生效裁判。2023年共发生3宗行政诉讼案件(其中2宗在一审前撤诉),发生1宗行政复议案件。

    (八)加大学法普法力度提高普法普遍性针对性。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大力推进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学法积极性,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一是推动落实学法制度化经常化,制定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和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2023年共安排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浮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责任,局主要领导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采购法实施条例》作了详细解读。编印《云浮市财政系统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汇编》一书,全面梳理了近年来中央、省、市出台的财政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及重要政策文件,涵盖预算、非税、资产、会计、财务等资金管理类政策,供全市财政系统及有关部门学习使用。二是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联合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消防支队等单位分别到罗定职业技术学院、田家炳小学、伊顿实验学校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更新调整市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2023年度学法考试,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党章党规党史、全面依法治国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应用,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切实把学法考试作为持续提升财政干部职工法治素养的有效手段和重要抓手;积极参加云浮市第五届法治文化节,我局推荐的《法治引领财政高质量发展》演讲视频参加市直机关干部法治演讲比赛,展现了财政干部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的良好精神风貌。三是认真做好财政“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部署要求,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一二三四五六”思路举措,紧扣“抓经济发展就要抓财政”工作主线,深入开展财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指导等工作,加强对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的督促指导,为我市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营造良好财政法治环境。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法治政府和法治财政建设取得的经验总结还不够,在形成规范化、制度化成果方面还有差距;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全市财政系统法治建设的联动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财政改革工作,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加大学法普法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主要负责人述法的重要内容,坚持抓住“关键少数”示范带动全市财政系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持续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全面对标广州、东莞、佛山等珠三角地区,认真梳理我局面向企业群众的各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落实“免证办”、“一号通办”、办事指南“一页通”服务,推行简化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回应企业和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在优化政府采购流程、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推行惠企惠民政策兑现集成服务等方面加强系统研究,用法治化手段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两人以上持证执法,全面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开展执法活动。有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云浮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持续推进政府采购、会计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加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落实阳光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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