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云浮新区财政局,各代理机构,各供应商,各评审专家: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2〕13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落实好《云浮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疫情防控等紧急采购工作的通知》(云财采购〔2022〕19号)相关要求。
二、推广、拓展和创新采用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科技赋能,减少人员集中。确需现场组织开标、评标活动时,严格控制参加人数,参加人员的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按照《云浮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市外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地区来云返云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第二版)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疫情防控期间,市财政局暂停现场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工作,对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提起投诉的,投诉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有关规定,通过邮政速递方式向市财政局寄送投诉书,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因疫情防控导致无法召开投诉处理审查会议时,市财政局可酌情暂缓作出相关案件的处理决定,并提前告知相关当事人。
云浮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