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浮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财政局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的学习内容,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弄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努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广东省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和云浮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召开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举办专题学习活动,邀请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谢进杰同志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参加全市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提出的11个方面要求,制定了落实措施和工作方案。
(二)强化党组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市财政局党组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法治工作全过程,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最根本的保证,切实增强财政法治工作的政治性。建立健全由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党组成员集中抓、各科室及所属单位具体抓的财政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财政改革与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2021年,局党组定期听取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审议《2021年度云浮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2021年财政法治政府督察工作自评报告》等重要法治文件,具体布置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三)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袁伙月同志担任市财政局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将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带头学法用法普法,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及时研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的重大问题,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2021年,袁伙月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会议,深入研究我市新一轮预算制度改革、隐性债务“清零”、清理规范工资津贴补贴、财政推动镇域经济发展等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发挥财政法治建设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提出要求,作出部署。
(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制定《云浮市财政局2021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突出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2021年,我局通过视频形式,组织全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收听收看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新行政处罚法的制度要点》等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网络旁听庭审直播活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二是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通过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学习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法治理念教育;三是树立重视财政法治建设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财政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努力打造一支既懂财政业务又懂财政法治的高素质人才队伍。2021年,我局共提拔晋升24人,均在预算改革、乡村振兴、机关党建、法治建设等重大任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切切实实达到了促进干部争先创优的激励作用。
(五)多形式多渠道抓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及时更新普法责任清单。各相关责任科室和协调科室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宪法、党内法规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民法典、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和新颁布(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为重点,切实抓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同时,组织编写《财政普法内容汇编(2021年)》并分发到各县(市、区)、各科室学习;二是制定《云浮市财政局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各牵头科室将普法工作融入年度工作计划,有组织、有措施、有安排落实好普法任务。充分利用我局现有的宣传阵地,通过数字财政系统、局门户网站、财学、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创新性的开展普法活动;三是组织开展2021年度学法考试。组织全局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100余人参加学法考试,重点学习“党史党章党规”“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旁听庭审”“疫情防控”等重点课程,把学法考试作为持续提升财政干部职工法治素养的有效手段和重要抓手。
(六)全面推进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一是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如7月31日正式上线的非税一体化系统,通过提供现场pos扫码、微信、支付宝等多种缴款渠道,实现24小时全天候无障碍缴款,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打通了便民缴费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又如,出台《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通过制定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全面增强整体预算管理能力,用有限资金办大事、办实事、办好事,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同步公开本部门、本系统的采购意向,实现全市各级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在政府采购网全公开。全年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率达100%,有效推进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鼓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便利性;鼓励本地区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政府采购融资专区”,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订单)融资业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和降低经营成本。三是深化落实“一个部门对口一个科室”服务机制。今年以来,“部门资金预算管理由一个科室对口服务,每一类综合性事项由一个牵头科室统筹”的服务机制继续深化优化,部门“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承诺得到有效落实,工作效能、服务质量显著提升。我科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工作对接和业务交流,落实和理顺税务部门经费保障工作,在矿产资源智慧监管平台建设、“5.12”办案经费等工作中给予了大力支持。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行使的制约监督。一是树牢内控理念。完善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持续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工作,有效防控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2021年,我局修订印发了《云浮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和八个专项办法,对政策制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八大类风险重新明确防控措施,切实提高内控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每月对各县(市、区)库款监控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指导库款保障水平过高的县(市、区)加强库款管理,合理压减库款规模;对库款保障水平过低的县(市、区),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加强库款运行分析预判和监测,防范出现“三保”支付风险,切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监督,严格财政资金审批。用好管好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做实新增债券项目库,加快项目申报审批,资金安排精准匹配项目进度,推动重大项目加快落地建设。贯彻落实直达资金常态化机制,把落实好中央直达资金作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确保基层稳定运转;四是强化法律风险防控。继续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平竞争审查、重要协议合同等提供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强化前端风险防范。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对我局50多份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共3宗,确保财政政策和执法行为合法合规;五是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根据市“数字政府”建设改革要求,我局依申请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应进尽进”,大力放权,将事项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解决了审批项目“体外循环”和授权不到位问题,既大力推进为民办事提质增效,又减低了行政服务工作风险。
(八)依法依规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全面依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二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手机APP、新媒体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落实“六保”任务、财政脱贫攻坚、减税降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积极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及时对相关舆情和社会关注点作出回应,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信息公开的影响力。2021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03余条,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383条。
二、存在问题和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各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不平衡;财政管理机制的法治化、科学化推进还需要不断改进;新形势下对财政干部法治培训方法创新不多。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2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部署要求,加强统筹谋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一是落实财政法治建设清单管理制度。围绕中央战略部署、省委和市委重点任务及有关要求,对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到位。二是推进财政重大行政决策落实落细。建立健全财政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涉及我市财政规划、财政改革、大额资金支出等重要政策文件,一并列入财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施。三是深化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安排,有序推进财政部门改革事项。从提升行政效能、整合部门资金、提高财政干部能力水平的高度,落细落实落具体“一个部门对口一个科室”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四是做好财政法治教育工作。创新形式,通过案例分析、编制财政执法案例汇编、举办学法培训讲座等方式,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强化财政干部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五是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定期典型案例分析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财政法治监督,贯彻落实行政执法重大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