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财政厅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粤财监〔2020〕37号)精神,切实加大会计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整顿会计秩序,维护财经纪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按照《广东省财政监督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程(试行)》(粤财监便〔2018〕22 号)要求,结合云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市财政局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云财会〔2020〕9号)有关安排,我局定于2020年4月21日开始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云浮市明亮路灯管理有限公司
二、检查法律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广东省财政监督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程(试行)》(粤财监便〔2018〕22 号)和云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市财政局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云财会〔20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1.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合法性。
2. 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财务收支核算的合规性。
(三)资产质量变动状况。
(四)企业有关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
四、检查时间和检查年限
2020年4月至5月,检查单位情况年限为2017-2019年会计年度,必要时可追溯检查其他年度。
五、公示期限和联系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限共3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市财政局(会计和监督科)反映。联系电话:0766-8331922,邮箱:yf8331922@163.com
云浮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7日